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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聖經》的神聖性與書名中的「Bible」

一書有齊眾多知識、可解答眾多疑問,不少書籍都會用上「Bible」一字來作為該書的名字。但是當我們想深一層,《聖經》一詞的份量,或許比我們想像中還要重,使用時或許是謹慎一些會較好……


《聖經》是基督教和猶太教信仰的核心經典,被譽為「神的話語」。它不僅是一部宗教經典,也是信徒靈性生活的指南、道德倫理的基石,以及人類文明的重要遺產。在信仰領域中,《聖經》的獨特地位無可取代,它不僅是權威的真理之源,更是信徒與神建立關係的橋樑。


然而,隨著語言和文化的發展,「Bible」一詞逐漸被用於世俗領域,成為某一領域權威或全面指南的代名詞。例如,《The Photography Bible》(攝影聖經)、《The Survival Bible》(生存聖經)等書籍,雖然與宗教信仰無關,卻藉用了「Bible」一詞來強調其內容的全面性和權威性。


這種用法在英語文化中較為常見,但在中文語境中,「聖經」一詞幾乎專指《聖經》,其神聖性和獨特性更為突出。因此,將「聖經」用於世俗書籍,可能會讓一些人感到不適,認為這是對宗教信仰的不尊重。


為了避免這種爭議,中文翻譯通常會使用「指南」、「手冊」、「寶典」、「大全」等詞彙來取代「聖經」。例如:

-《The Photography Bible》譯作《攝影指南》或 《攝影寶典》

-《The Survival Bible》譯作《生存手冊》或《生存大全》


這種翻譯方式不僅尊重了《聖經》的神聖性,也清楚地區分了屬世知識與宗教信仰的界線。透過使用更中性的詞彙,我們既能傳達書籍的權威性,又能避免對信仰的冒犯。


《聖經》在信仰領域中的權威地位是不可動搖的。它不僅是信徒靈性生活的指南,更是神與人之間的橋樑。我們在使用「聖經」一詞時,應格外謹慎,以表達對信仰的尊重和對神的話語的敬畏。正如《聖經》所說:「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」(詩篇119:105)願我們在語言和文化中,也能彰顯這份神聖與榮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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